当前农村“三资”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条例指出:制定本条例是为了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与任务布置,使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得到落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新时代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短板,最大限度引起国家对于“三农”问题的重视,2019年2月19日,随着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发布,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21个、新世纪以来第16个聚焦“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200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为题,在新世纪首次聚焦“三农”。
一、农村“三资”清理工作中问题分析与概述
在我国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此制度展开和推进,这也充分证明,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到来,国家更加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步伐,中国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想要发展平衡、充分,不得不关注农村存在的问题。
(1)情况错综复杂、管理困难。“三资”问题因涉及面广,项目众多,集体资源归属无法明确,产权不够清晰。
(2)“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有许多地区台账管理不规范,人员更换频繁、财务管理不科学,对“三资”登记不够全面,有的地区甚至没有基本的台账记录。
(4)资产收益不规范。资金不细化记录,有很多体外循环现象无法避免。
(7)强占集体资源,集体资源安全无法保障,集体资产容易流失。
(8)监管体系落后,相关制定规定不健全,缺少监督与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监督力量不够充实。
(1)集体资金。要摸清集体收入的底数,查实集体财务收支;理顺部分村现金库存中的白条及借支条。重点清理拖欠、侵占集体各种应收款、承包费等问题;摸清村集体债务等问题。
(2)集体资产。重点清理侵占村集体房屋、建筑、机械设备、基础设施等问题。